
色彩即为纹理质感,是一场光线在世界结构上游走振动所展开的游戏。两千多年前,人类已经知道这一点。当时,古罗马诗人、哲学家卢克莱修(Lucretius)描述说,当一块布被一线一线的撕开时,布中的深红色染料在“碎片变成了其他事物的种子前,慢慢吐出其中的成分。”颜色不仅是存在于表面上,实际上更是一种微观形状,为光创造折射的凹槽和镜面,这对将颜料磨进调色油的中世纪画家来说是不言而喻的,对在洞穴墙壁上涂抹粘土和烧焦骨灰的原始人来说更是如此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颜料和基底之间的差异愈发模糊,并在无数可识别的时刻彼此交汇相遇,就像是河床上的雨水坑让人想起人脸的特征,一块石头裂开,露出闪闪发光的宇宙......在许多行外人很少能触及到,绘画的平静历史进程中,与其说是关于事物表象的呈现,不如说是关乎事物感受的描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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